根据《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各高校推荐、专家评选等程序,确定了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向省高校妇工委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2日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东1号楼630房间
邮编:250001
电话:0531-51771928
邮箱:wli@shandong.cn
附: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拟推荐名单.doc
省委教育工委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