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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2-20 13:43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报送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3号)要求,经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确定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报送的案例为我省拟向教育部推荐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校学生处提出,申明理由与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的具体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个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1312室,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676767。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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