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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山东省中小学“法治好课”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15 12:32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23〕5 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首次山东省中小学“法治好课”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策法规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首次山东省中小学“法治好课”评选获奖课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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