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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复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4 17:15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拟于4—5月份对济南市市中区等县(市、区,含功能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复查。

督导评估复查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31-51793752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



附:省级督导评估复查县(市、区)名单.docx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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